亲爱的东校家长,你们好:

本学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户口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实施资助的工作开始了。

请至学校网站首页,信息公告内,仔细阅读下列通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927日前,带齐相关证明材料(需带原件),到学校行政楼309室(事务部)办理申报,逾期本学期不再受理。

感谢您的配合!


注:上学期已申报,本学期继续申报的学生,请在开学一周内上交相关材料。



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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