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学年第二学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实施资助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家长,你们好:
本学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实施资助的工作开始了。
请仔细阅读下列通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请于3月15日前,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行政楼309室(事务部)办理申报(办理时间:08:00-11:00,13:00-15:00),逾期本学期将不再受理。
另上学期已经申报,本学期继续申报的,请在开学两周内上交相关材料。
感谢您的配合!
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校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