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进校园 普法教育促成长
——记八年级公民课程(1)
“同学们,如果遇到老人摔倒在地,到底扶不扶?”
“见义勇为却导致犯罪分子受伤,要不要承担责任?”
“商家不经你同意把你的照片放到网上做广告图片,侵犯了你们的什么权利?”
……
实验东校八年级的班会课上,申同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带来的一堂民法典公民教育课精彩开讲了。此次课堂的内容为的是让更多中学生深入认识《民法典》,从小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杨律师素材生动,语言诙谐,略带乡音的讲解更使得这堂民法典课接地气,没有让人感觉到是你个严肃的律师在向你普法,更感觉是一个邻家叔叔在和你聊天。
《民法典》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在课堂上,杨律师以小明的一生串起了整堂课,看似无趣的内容竟被律师老师讲成故事,串得生动形象。
一般人都应该会认为公民享受的权益肯定是要从能自主行为的年纪开始的,但其实婴儿在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享有权利了,这出乎了我的意料。婴儿拥有双层保护,一层是妈妈的肚子,另一层就是包在肚子外的法律。杨律师的讲解和比喻生动形象,浅显易懂。使原本在我们看来高高在上的民法典贴近了我们的生活。
杨律师还讲述了:公交车上霸座、有家庭后的财产问题等等。气氛推向了高潮,同学开始纷纷站起来提问,一个接一个,气氛热烈。
直到讲座结束,大家还意犹未尽。经过这次讲座,原本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灵活起来。也更让我们意识到这一条一条的法律交织在我们身边,无形地保护着我们,引领我们健康、安全、快乐地成长。
八(4) 许家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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