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起航·法律课堂
——八年级法律讲座纪实
供稿:八(5) 周婧语
11月20日中午,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的徐老师为我们带来了一节主题为“青春起航·法律课题”主题的讲座。这是浦东新区教育局为全面贯彻落实本市“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用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和区司法局携手举办的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已经是第二年。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
讲座上,老师同我们分享了几则关于校园霸凌事件的例子,其中一则的主人公正是一位与我们年龄相仿的初二学生,她悄悄把她的心里话写进了日记里:同学们不喜欢我,他们嘲笑我打骂我,将我一人孤立。我不敢告诉爸妈。她们把我带到教学楼后,扇我耳光,撕我衣服,还用手机拍下来威胁我,回到教室后,书发现被撕碎了,桌上还分明的刻着滚字,我抬头看看其他同学,她们都若无其事的样子,痛苦,无助占据着我的心,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这一切使我自卑,想结束自己的生命!
管子说:“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在互联网的发展改变着青少年的学习、生活、思维方式的同时,这些新技术、新手段也是一把“双刃剑”,传统的校园欺凌也改头换面变成了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网络暴力。
欧阳修说:“法者,因此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
根据调查发现,全国29个县或区的14445民初二学生中,25.5%偶尔被欺负,5.3%经常被欺负,16.5%偶尔欺负他人,3.8%经常欺负他人,10.9%偶尔欺负他人,被他人欺负,1.8%经常欺负他人,被他人欺负。
法律上,不满14周岁的青少年,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就可以触犯法律。如果你犯法了,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刑政责任及刑事责任。
校园欺凌可以防,自我保护很重要;
交友结伴很重要,不惹是非相处好;
遭遇欺凌智脱身,报告老师和家长;
谁的青春不迷茫,强心健身似小强。
我们的每一种想法或行为,都会在我们的内心留下痕迹,形成力量这种力量日积月累成为我们的心理习惯,我们不应当放纵自己的不良心念或行为。在此,我呼吁大家远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