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蓓华,2013年毕业于上海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在校期间,成绩优异,获得健美操国家二级运动员与二级裁判员证书。多次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二等奖学金、校园文化先进个人、单项积极分子等。担任过系学生会副主席一职,荣获优秀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个人实践经历也比较丰富多彩,参加过世博会开幕式表演、上海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开幕式旗手、“上海之春”国际艺术节开幕式表演、各种啦啦队的表演。
作为一名新青年教师,本人始终不忘不忘初衷,虚心好学,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技能水平,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教育服务承诺:
1、依法治教,不随心所欲;爱岗敬业,不敷衍塞责;
2、热爱学生,不侮辱体罚;严谨治学,不草率从事;
3、团结协作,不各行其事;尊重家长,不傲慢无理;
4、廉洁从教,不以教谋私;为人师表,不言过饰非;
5、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开拓创新,不因循守旧;
爱生格言:
用一颗真诚的爱心去构筑师生之间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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