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现转发新区开课通知,请互相转告。
东校科研室
通知
为了发挥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发院教师在全区教师专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网上申报开设2007年春季选修课程,现将申报开设2007年春季选修课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06年12月4日(星期一)至12月14日(星期四),逾期不再办理。
12月28日左右在浦东师训网上公布审批结果即发布2007年春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
育选修课程招生计划。
二、培训开课时间
原则上安排在双休日
三、申报课程内容要求
要结合自已本学科的课堂教学内容,申报专业性(非通识性)课程
四、申报方法
1.本次申报课程不再接收纸质文本的申报表,凡需要开课的教师均在网上申报课程,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教育信息化在线培训系统课程申报操作流程)
2.请开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12月4日至12月14日)在网上申报,如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电话咨询,咨询电话:幼儿园58738036;高中、职校及其他教育58738036、58891814;小学58894183;九年一贯制及初中58894183、58399010。
3.请申报课程的老师在12月11日至12月15日内在网上查看自已的课程是否批准,如未批准,请按要求尽快进行修改,最迟于12月20日之前修改完毕并提交,逾期作不开设课程处理。
五\注意事项
1.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07年2月27日至6月20日之内完成;
2.选修课程一经批准,网上公布招生计划后,原则上不予更改,因此申报人在申报课程时必须考虑周到(上课时间、地点等);
3.上课地点一般设在任课教师所在学校,请任课教师注明清楚;如果一所学校有几
位教师同时上课的,请事先与学校师训专管员沟通,由学校统一协调,不要发生教室冲突。
4.任课教师同时作好考勤、考核记录,收集作业、课程评价意见表、做好批改作业
等工作;
⑴上课用“三表”(学习情况表、上课点名表、教学进度表)及“课程评价意见表”于2007年2月底开课前一周到峨山路180弄13号108室教发院教务处领取。
⑵上课结束后两天内将“三表”及课程评价意见表与已批改的学员作业交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务处(峨山路180弄13号108室)并领取授课金。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专业培训部
2006年11月20日
附件(教育信息化在线培训系统课程申报操作流程)
下载地址http://www.jyxy.pudong-edu.sh.cn/htmls/pxxx/link/2006120401.mht